江苏药监部门坚决抓好防控类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4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联合省商务厅、南京海关,召开全省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于萌围绕具体监管工作做出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局长王越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对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近期所开展的工作。同时,两个单位围绕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对各设区市所辖商务、海关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于萌就做好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做出了部署。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的统一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我省出口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安全。强化对五大类出口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威力。
王越在讲话中指出,疫情发生以来,省药监局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严监管、快审批、促生产,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安全和供应保障。自1月27日起,省药监局率先启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应急备案,积极推动出口产品转国内应急使用和企业转产,坚决保障了国家调拨任务和我省支援武汉、黄石及省内医疗救治工作的物资需求,得到中央指导组的肯定。3月1日,率先将应急备案转为应急审批,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提档升级”。3月23日起,全面恢复了常规审批,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注册申请,同时对相关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取优先审批、加快审批的措施,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王越要求,下一阶段,全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三部委文件要求,坚决抓好防控类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牵头抓总作用。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和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可能遇到的困难的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平稳有序。要建立联合工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管理,统筹全省监管资源,形成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合力。
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和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商务、海关部门有关同志,以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生产经营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