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走进”建筑工地
“您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这有一份详细的政策解读,您可以看一下,如果有维权需求的话,可以拨打宣传册上面的电话……”4月24日上午,宿迁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和宿城区人社局联合走进宿城区项里学校建筑工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为大力宣传《条例》及相关保障工资支付法规政策,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4月20日起,我市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为重点,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农民工身边,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同时,为保证《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四部门还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方式、统一行动”的要求联合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在宣传过程中,我们组织人员在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张贴《条例》宣传标语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郑运东介绍,“同时,我们还组织了人员深入制造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工地等重点区域,面对企业和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农民工进行宣传普法,引导依法遵守《条例》规定,严格履行责任义务。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它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更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一系列举措对恶意欠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权益。”郑运东介绍。
为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我市将围绕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为引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政府牵头负责、部门联动监管的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