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从促进消费业态有序恢复、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动文旅体育消费重振提质等八大面提出具体举措。

加快促进消费业态有序恢复。为促进消费业态有序恢复,江苏要求全面取消企业商户复工营业限制,不得对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程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以发放消费券、现金补贴、免费开放场馆设施等方式,引导消费需求释放,促进消费市场恢复。

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 征收增值税。

积极推动文旅体育消费重振提质。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景区和文化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适时举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面向全省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提振体育消费市场。

引导扩大家政养老服务消费。鼓励家政企业开展网上招工、网上面试、网上签约。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家政服务人员经出示健康码后开展上门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暂停运营或入住率偏低的养老机构、组织,适当提高运营补贴标准。

创新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传统企业电商拓市,开展网上促销活动。加快社区、社群电商发展,促进网络消费下沉社区。大力发展“夜经济”新业态,引导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集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

全面降低消费业态经营成本。将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商户经营负担。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等,疫情期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符合条件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省现代服务业风险补偿金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型现代服务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供不低于10倍、不超过20倍的授信额度。疫情防控期间,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下降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不高于1%的担保费补助。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不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