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南通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宣布4月23日14:30举行《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据了解,这是南通首次就教育立法举行听证会。

公告显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有五点,分别涉及施教区、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的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如何在县域范围内均衡配置以及“县管校聘”制度;教师交流比例以及如何提高和保障交流教师的待遇;在校学生不足五百名的学校如何科学合理拨付基本保障经费以及学校卫生保健、安保等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是否可行。

公告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分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其中听证陈述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报名的人员中选取代表发表意见。听证旁听人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中的人员优先作为听证旁听人。

公告最后显示,报名截止到4月22日18:00。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自即日起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陈述人需要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听证会前书面告知听证组织者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