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男子销售假冒名牌洋酒获刑。

被告人张某在明知黎某(已判刑)销售的马爹利、人头马、芝华士、轩尼诗等洋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然以人民币18210元的价格购买了假洋酒共计313瓶,然后在自己经营的江阴市某酒吧内加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违法所得4万余元。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发现张某销售的洋酒均为假酒。

江阴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40000元,予以没收。

2019年,江阴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84件,同比增长11.44%,审结258件,同比增长12.19%,其中,商标侵权类案件占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