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进行解读。“办法”从强化政府及部门职责、完善综合治理举措、加强社会共治等方面做出规定。这是省内首部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地方行政规章。
“办法”经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苏州海关缉私分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要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行政立法工作组,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而成,对苏州市有效防范和打击走私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倒挂,走私非法利润巨大。据苏州缉私部门统计,苏州市立案侦办的走私犯罪案件数量增长较快,尤其是非设关地偷运走私较为频繁,占案件总数40%,走私活动的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愈加明显。走私物品从以往的生产性原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向成品油、白糖、冻品、洋垃圾、濒危物种、毒品等扩散。
去年,苏州地区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8起,其中侦办成品油、白糖、冻品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8起,案值9.42亿元;侦办固体废物、毒品、武器弹药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0起。
“以冻品为例,在我们查办的案件中,甚至有的走私冻品来自疫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成品油走私同样如此,很多都是不合格产品,在一些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码头卸泊,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还伴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苏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王德平表示,“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政府及部门职责,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发力严控走私危害。如果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走私违法行为,欢迎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将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