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燕文、陈震宁、许仲梓、邢春宁、刘捍东、魏国强、曲福田和秘书长陈蒙蒙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决定会议于5月12日在南京召开,建议主要议程为: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检查《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处理意见的报告;审查批准无锡等设区市3件地方性法规;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听取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审定了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研究部署了常委会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