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近日印发。

《工作要点》明确,我省既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信用体系建设新制度,还要加强自身规范标准建设,制定出台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及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升省市信用系统一体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关键在于打破“信息孤岛”。我省将优化拓展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清单化归集信用信息、上下联动共享交换、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让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创新事前监管、加强事中监管、完善事后监管的“全链条”信用监管模式,解决过去许多监管难题。《工作要点》为江苏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指明方向:通过组织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采取“放”“管”结合、“宽进”与“严管”的办法。

该要点还提出,信用建设需“以点带面”。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和复评,推进信用长三角国家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联合奖惩合作、打造一体化信息平台,形成区域统一的公共信用互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