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发两规则一守则
4月20日讯 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近日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守则》。
新修订的《工作规则》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和委员守则;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新修订的《议事规则》明确,行政复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请案审会审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事实、证据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的;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的;等等。案审会审议行政复议案件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参会委员独立提供明确表决意见。新修订的《委员守则》要求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必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审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接受案件审议任务后,要认真研究复议案件,按时出席案审会,客观公正提供审议意见。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回避申请。